公司治理
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
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:本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,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,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。公司制定了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》,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在人员、资产、财务、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。本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及其它内部机构独立运作。
关于董事与董事会
关于董事与董事会:本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程序选聘董事,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《公司章程》对董事会的通知、召开及审议程序作了明确规定,并相应制定有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。截至2017年10月20日,本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组成,其中2名独立董事分别为会计及经济类专业人士,符合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。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,并制定有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。
关于监事与监事会
关于监事与监事会:本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程序选聘监事,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本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、有效地行使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权。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,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;公司制定了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对监事会的通知、召开等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。
关于信息披露
关于信息披露: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、中国证监会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上证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》、《公司章程》以及本公司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充分履行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义务;同时,本公司制定有《内部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》、《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》等,并予以切实执行,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、公平、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除法定披露信息外,本公司还定期向公众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,并聘任专业机构出具审计/审核意见,充分展示公司透明、规范的运营情况。
本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,并制订有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、《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》等相关制度,确保投资者公平、及时地获取本公司公开信息。
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,本公司将持续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提升企业竞争力,从而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。